13974354473
律师简介更多>>

  张才明,男,1992年毕业于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,1993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,1999年合伙创办湖南喳哂呔律师事务所;   2006年任律所主任;2008年被龙山县人民政府聘为外部行政执法监督员;2011年被评为湘西自治州首届“十佳律师”;   2012年被选为龙山县第八届政协委员并被选为常务委员,   2014年...【详细介绍】

您的位置:龙山县律师网 > 律师动态 > 正文

律师代理民事行政申诉工作机制的工作范围

来源:龙山县律师网  作者:龙山律师  时间:2014-08-26

  律师代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符合下列条件,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:⑴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;⑵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。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:⑴判决、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;⑵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;⑶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;⑷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所作的终止审查或者不抗诉决定不服,再次提出申诉的;⑸不属于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其他情形。

恩施市谭绍杨律师网

QQ在线

在线咨询

13974354473

添加微信

张才明律师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