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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张才明,男,1992年毕业于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,1993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,1999年合伙创办湖南喳哂呔律师事务所;   2006年任律所主任;2008年被龙山县人民政府聘为外部行政执法监督员;2011年被评为湘西自治州首届“十佳律师”;   2012年被选为龙山县第八届政协委员并被选为常务委员,   2014年...【详细介绍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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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离婚半年后认为财产分配不公起诉毁约

来源:龙山县律师网  作者:龙山律师  时间:2014-08-26

  夫妻协议离婚,约定两套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,儿子随母亲生活。离婚半年后,男子刘某认为财产分割不公,并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。记者昨日获悉,海淀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诉求。

  刘某诉称,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,将共有的两套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。因儿子随母亲生活,房产实际控制在李女士手中,刘某认为财产分割不公,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。

  李女士辩称,她与刘某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写明,作为对儿子的补偿,两人自愿放弃房屋的所有权,将两套房屋无偿赠与儿子。因此,在离婚协议书已经办理且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情况下,刘某不能单方撤销该协议。

 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了两人的离婚协议有效,刘某没能证明离婚协议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其以协议显失公平为由,主张撤销于法无据。最终,海淀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诉请。

  刘某不服上诉,二审维持了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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